根据监督法的规定,经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通过,现将市人大常委会2008年监督工作计划公布如下:
一、 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的专项工作报告
1.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2008年度政府投资重点建设项目计划的报告;
2.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桐乡市污水处理专项规划及工程实施方案有关情况的报告;
3.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学前教育工作情况的报告;
4.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五五”普法和依法治市规划实施情况的报告;
5.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社区卫生工作情况的报告;
6.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主要污染物削减工作落实情况的报告;
7.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2007年度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和视察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
8.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市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议案和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
9.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道路交通安全法贯彻执行情况的报告;
10.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河道整治规划实施情况的报告;
11.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工作情况的报告。
二、 审查批准财政决算,听取和审议计划执行和审计工作情况的报告
1.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200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0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
2.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2007年财政预算执行和2008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3.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2007年财政决算的报告;
4.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2007年财政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5.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2008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6.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2008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7.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十一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实施情况的中期评估报告。
三、 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执法检查
1.根据嘉兴市人大常委会的统一部署,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执法检查;
2.根据省人大常委会的统一部署,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执法检查。
桐乡市人大常委会
2008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