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市老年公寓了解到,部分老年人将自己的房子出租之后住进了老年公寓。“以租养老”这种养老新模式正在桐城逐步兴起。
住在老年公寓的杨五四今年78岁,原先独自住在桐乡北门一套上百平方米的房子里,过着“走进一个人,走出一个人”的孤独日子。随着年纪一年比一年大,腿脚不方便了,记忆力也差了。去年4月,老人用家里的煤气灶煮饭,到了时间却忘记关煤气,结果,差点酿成火灾。为了能照顾老人,杨五四的儿女们一商量,决定把她送进老年公寓,并把现在的房子出租,房租加上儿女每人出的钱,正好交住在老年公寓的费用。
在老年公寓,有部分老人和杨五四一样,因为缺少家人的照顾,出租了房子,住进老年公寓,而他们在老年公寓,获得了很好的照顾,犹如进入了一个大家庭,没有了寂寞,心情也舒畅。
70岁的王丽珍老人住进老年公寓比杨五四早,当初因为车祸导致左臂骨折,才出租了家里的房子,住进老年公寓。王丽珍给记者算了一笔账:住在家里,就需要请保姆照顾自己,一个月的保姆费要1000元,伙食费300元,再加上水电煤气费,一个月得花1500元左右。而如今,房租足够支付老年公寓的各项费用,退休金可以省下来,自己住得舒心,儿女们也放心。
住老年公寓4年了,王丽珍还和同一房间里的老太太结成好友。她说:“相处在一起,有个病痛还能相互关照,关系比亲姐妹还好。”
据了解,靠出租住房来贴补养老费用的老人并不少,除非情况特殊,极少有老人愿意把房子彻底卖了。老人这样做是舍不得原来的家,想常回家看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