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桐街道的郝仁(化名)因替远房亲戚担保,惹上了一场官司,最终导致自己家庭破裂。近期,乌镇人民法庭就受理了一起这样的借款合同案。
2007年9月,一家制衣公司的沈老板向某公司借款40万元,约定一个月即归还,并由他的一位远房亲戚郝仁(化名)担保。沈老板拿到借款后,随即人间蒸发。出借人无奈将郝仁起诉到乌镇人民法庭,要求他承担保证责任。法庭受理后,向担保人送达有关法律文书,并依法查封了郝仁名下100多平方米的住房。
法律文书送达时,担保人神情沮丧地向法院工作人员诉苦,当初沈老板说请他担保只是做个形式,他碍于亲戚情面而没有推托,没想到沈老板借了几十万元后就不知去向了。另外,他还替沈老板担保着一笔10万元借款,来讨债的人把他家的窗户都砸破了。而法院查封的也是他惟一的一套住房,现在还欠着10万元银行按揭贷款。如此,郝先生一共有60万元的债务,根本没有能力偿还。
据了解,担保人夫妻俩都是教师,结婚才3年多,小日子过得其乐融融。但现在两人已为此事而离婚了,年幼的女儿由女方抚养。
笔者在此提醒,替人担保一定要谨慎,即使要担保,担保前也要对借款人的实际偿还能力了解清楚,并且要量力而行,不能超越自己的能力。毕竟,担保人不只“做个形式”,一旦借款人失去了偿还能力,担保人必须承担相应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