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城市公交客运管理,规范公交营运秩序,提高公交服务质量,满足我市城市化进程和人民群众出行的需要,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六部委《关于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的意见》(国办发〔2005〕46号)、建设部《城市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建设部第126号令)、建设部等四部委《关于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若干经济政策的意见》(建城〔2006〕288号)和省政府办公厅转发建设厅等部门《关于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若干意见的通知》(浙政发〔2007〕18号)的有关规定,经市政府研究决定,自即日起开展城市公交专项整治工作,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建立特许经营制度,实行城市公交公车公营。
将桐乡市城市公交分公司从桐乡市汽车运输有限公司分离出来,升格为一级企业法人,更名为桐乡市友谊城市公交有限公司,市政府依法授予该公司城市公交特许经营权。现有实行承租经营的43辆城市公交车在承租经营合同到期后,一律停止承租经营,收回承租车辆,由桐乡市友谊城市公交有限公司实行公车公营。
二、鼓励提前终止承租经营,剩余经营年限给予经济补偿。
按照自愿、有偿的原则,现有城市公交车承租人可以自行选择到期终止或提前终止承租经营合同。选择到期终止合同的,按照合同规定不作任何经济补偿;选择提前终止合同的,对合同剩余的承租期限,将给予相应的经济补偿。凡要求提前终止合同的,承租人应在2007年11月30日前向市汽车运输有限公司提出书面申请,并依法与该公司签订终止原承租经营合同并获得相应经济补偿的书面协议。
三、定于10月24号正式开通8、9、10三路城市公交车。
8路公交车起点站为富丽华彩印,终点站为阳光制衣,途经逾桥路、北门大街、凤鸣路、复兴路、老石门公路、新民南路、友谊路、安民路等路段,线路全程8.6公里,沿途共设22个站点;9路公交车起点站为灵悟小区,终点站为外环南路,途经茅盾东路、濮院大道、世纪大道、振兴东路、人民路、中华路、世纪大道、振华路、凤栖中(东)路、庆丰南路、发展大道、文华南路等路段,线路全程10.9公里,沿途共设17个站点;10路公交车起点站和终点站均为职教中心,途经中山路、世纪大道、利民路、润丰步行街、景雅路、校场路、文华路等路段,线路全程11.1公里,沿途共设19个站点。
四、理顺城市公交管理体制,实行运管分离的管理机制。
对收回的承租经营车辆,将由桐乡市友谊城市公交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交车驾驶员,原实行承租经营的城市公交车驾驶员可参加公车公营后的驾驶员招聘。新的城市公交特许经营企业实行“公司化经营、员工化管理”的经营管理体制。城市公交的行业监管和行政执法工作划归新成立的桐乡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该局设立的城市公交管理科具体负责对城市公交行业的监督、检查和对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以确保我市城市公交事业的有序、健康发展。
桐乡市人民政府
2007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