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7月11日召开的全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业务培训会上获悉,我市将在全市30家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开展诚信服务活动,并将诚信服务列入年度考核。
根据嘉兴市《关于完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通知》精神以及《桐乡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管理暂行办法》,从现在起,我市将开展诚信服务活动,对年度考核后,获得诚信称号的医保定点药店给予表扬。同时,要求申请医保定点的药店必须是专营药品的药店,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在600种以上。
目前,对还在兼营保健营养品、化妆品、食用品及生活用品等其他商品的医保定点药店,要求在6个月内主动实现药品专营,不执行的将被取消医保资格。
另外,我市还对30家医保定点药店的日常经营管理中的购销台帐建设等作出了明确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