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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领导向下属"借"车"小事"不小

      近日,宁夏永宁县副县长纳金顶利用主管卫生工作的职务之便,强行“借”走下属单位永宁县卫生监督所的卫生执法车作自己的专车,并公然撕毁车上卫生监督标志,招致当地干部群众的强烈不满。
      
      据了解:这辆三菱欧蓝德牌越野车,是宁夏卫生监督执法部门使用中央财政专项资金配备的卫生监督执法车。这辆车的主要作用想必这位分管卫生工作的副县长大人应该是知道的。国家有关部门为了防止有关人员挪用卫生监督执法车,真正实现专车专用,还特意为每一辆执法车加装了卫生监督标志。然而永宁县纳金顶副县长却不顾这些,在新车尚未入户时就开始“借”用,甚至撕毁卫生监督标志,拆卸已安好的警灯等执法标志,其目的显然是想长期霸占。
      
      卫生执法是关系群众身心健康的重要事项。作为一位主管卫生工作的县级领导理应为群众身心健康服务。正如当地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老者质问:“别的不说,光是这车的用途变更,把执法变成了个人专用,那么,卫生监督执法部门怎么办?少了辆执法车,势必影响到日常的监督执法工作。都这样来搞,社会正常的执法工作又如何能开展?百姓的公共利益又如何能得到保护?百姓又如何能安心、放心?”
      
      其实,国家对领导干部用车早有“党政机关、领导干部不得利用职权向下级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其他服务对象借车与换车”的明文规定。然而近几年来,少数党政机关干部却明知故犯,或者“借”或打起了“变通”的“擦边球”,甚至认为这是小事。结果导致行政领导部门与下属事业单位车辆混岗使用、党政机关用下属事业单位名义超编购车等现象时有发生,对此群众反映强烈。为什么会出现这种不正常现象呢?其根本原因是领导干部特权思想、官僚主义和享乐主义作风作怪。正如一位出租车司机所说:“领导干部本是人民公仆,只有为人民谋利益的责任和义务,没有什么特权可言,凭啥借好车?不动真招治治公车超标使用,只会增长一些当官的互相攀比、贪图享乐的不良风气。”
      
      为了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全会和中央领导同志讲话精神,中央和国家机关及一些地方曾对机关工作人员“借车”现象进行了集中清理。并明确指出:对接受赠送的小汽车和其他借用的小汽车,无论是借用单位的还是借用个人的,都要一律清退;对拒不退还的,经查实后,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及其他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对清理后再违反规定借用小汽车的,一律以顶风违纪论处。期待有关部门能通过此次曝光的强行“借”车一事举一反三,杜绝此类公权私用的“小事”,对那些屡教不改的要依法从严治理。要切实抓好作风建设,切实纠正把人民赋予的权力凌驾于法律之上,甚至干损害群众利益的事的行为。决不能再以“下不为例”使“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来源: 东方网 作者: 刘纯银 编辑: 沈正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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