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色诱他人敲诈盗窃 两对男女都被判刑

2007年03月24日 13:13 来源: 南湖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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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对男女结伙以色敲诈,另一对男女则以色盗窃。近日,这两对男女分别被桐乡市人民法院以敲诈勒索和盗窃罪判刑。

  2006年10月10日,湖州人周国群和桐乡人陆伟杰经预谋,利用女色敲诈他人钱财。当天下午,周国群与沈某约好在该市梧桐街道某大酒店408房间见面。随后,陆伟杰带着沈华兵、小杰(均在逃)到408房间内以“沈某与其小朋友之妻有不正当男女关系”为由,殴打、语言威胁沈某,同时禁止沈某穿衣,并对其进行拍照,敲诈现金2万元。

  2006年10月15日,来自湖南省龙山县的张胜强、穆云翠两人相互勾结,穆云翠将事主陈某引诱至桐乡市濮院镇一出租房内,与之发生性关系,张胜强则趁机将陈某裤子口袋中的3200元人民币窃走。

  法院审理后认为,周国群、陆伟杰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暴力殴打、语言威胁等手段强索他人钱财,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依照刑法有关规定,以敲诈勒索罪分别判处被告人周国群、陆伟杰有期徒刑3年8个月。张胜强、穆云翠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结伙盗窃现金3200元,数额较大,已构成盗窃罪。考虑到被告人张胜强有自首情节,从轻处罚,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被告人穆云翠有期徒刑8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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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南湖晚报 作者: 记者 赵旭升 编辑: 朱方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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