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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乡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摘要)

2007年02月08日 21:22 来源:
桐乡手机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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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乡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摘要)

  桐乡市人民法院代理院长冀友佳在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所作的报告中,从五个方面回顾了过去四年来的工作:

  一、服务大局,促进发展,审判职能作用进一步强化

  四年来,全院干警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团结一致,奋力拼搏,共办结各类案件18022件,结案率98.59%,结案标的总金额13亿元。较好地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严厉打击刑事犯罪,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建立健全“严打”长效机制,把维护社会稳定作为首要任务。将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黑恶势力”犯罪、严重暴力犯罪、“两抢一盗”等侵犯财产犯罪作为打击重点。四年共审结刑事案件2702件,判处犯罪分子4304人,分别比前五年的2247件3439人上升20.25%和25.15 %,结案率为99.30%。

  ——依法调节民事关系,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四年共审结民商事案件11018件,涉案标的额10亿多元。结案率98.56%。坚持把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放在首位,对因征地拆迁、交通事故赔偿等权益受到损害的群众加大保护力度。

  ——加强行政审判工作,促进政府依法行政

  坚持监督和支持并重的原则,既依法维护合法的行政行为,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又纠正违法的行政行为,依法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四年来,共审结行政案件104件,结案率97.58%。其中判决维持被诉具体行政行为10件,确认违法7件,全部或部分撤销原具体行政行为25件,驳回原告诉讼请求10件;裁定准许原告撤诉40件,驳回起诉10件,移送上级法院处理2件。受理行政机关申请执行的非诉行政执行案件253件。

  二、方便群众,维护权益,司法为民措施进一步落实

  四年来我院进一步强化司法为民的宗旨意识,全面落实“三项承诺”各项要求,并以此作为保障和服务“法治桐乡”建设的有效载体和工作抓手。在立案、审判、执行各个阶段,积极推行便民、利民、为民措施,努力把司法为民的本质要求落实到审判工作每个环节。

  三、创新理念,深化改革,审判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

  按照中央政法委和上级法院的统一部署,结合我市实际,继续围绕理顺内部管理体制、有效监督司法活动等问题,稳步推进法院改革,强化内外监督,不断探索实现公正和效率的新途径。

  四、以人为本,严格管理,队伍整体素质进一步提升

  按照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从教育、培训、管理、监督等方面下功夫求实效,进一步提升队伍整体素质。

  五、夯实基础,加大投入,司法保障能力进一步加强

  按照最高法院的要求,进一步加强法院物质基础建设,强化规范化管理,加强人民法庭建设,全面增强化解矛盾、服务和谐社会的物质保障能力。

  冀友佳在报告中还提出了今后工作的总体思路,并强调要从以下几个方面抓好今后的工作:

  ——始终坚持党的领导,牢固树立法治理念

  要自觉贯彻“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确保人民法院工作始终沿着正确的政治方向前进。

  ——切实提高司法水平,增强服务大局能力

  要通过司法积极解决矛盾纠纷,化解社会不和谐因素。调整利益冲突,保护社会主体的合法权益,实现社会公平正义;准确适用法律,稳定社会秩序,妥善解决社会矛盾,平衡社会利益;要切实按照上级法院的有关规定,主动服务新农村建设,尽量简化诉讼程序,努力降低诉讼成本,提高纠纷解决效率,为农村、农民和农业提供优质的司法服务。

  ——依法调处矛盾纠纷,保障社会和谐平安

  坚持“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案结事了”的原则,尽量通过诉讼调解达到平息纠纷的目的。不断加强对人民调解组织的指导工作,切实提高人民调解组织的法律水平和调解能力。

  ——全面履行审判职责,服务改革稳定大局

  要拓宽维护稳定的工作思路,遵循刑法基本原则和政策,依法严惩危害国家安全严重犯罪,依法惩处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增强群众安全感,维护社会稳定;贯彻民事主体平等原则,妥善审理民商事案件,为调节经济结构、规范市场经济秩序、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等政策的落实提供司法保障。

  ——加强法官队伍建设,全面提升干警素质

  要以公正司法为核心,以专业化建设为方向,在思想政治、职业道德、纪律作风和专业化建设等方面常抓不懈,并不断推向深入,为依法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提供组织保障。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不断提高队伍的思想政治水平和职业道德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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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作者: 编辑: 沈正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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