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9日下午,市人大常委会召开第72次主任会议,专题审议我市贯彻实施《村委会组织法》情况。市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胡生良,副主任章敏智、曹荣金、沈德兴参加会议。
据了解,我市《村委会组织法》的贯彻实施主要是从规范选举程序,保障选民权利,实行民主选举和积极推行村务公开,进一步落实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等方面入手的。到去年年底,全市共统一组织村民委员会选举7次,进一步优化了178个行政村村委会的整体结构。
主任会议对我市贯彻实施《村委会组织法》工作取得的成绩给予充分肯定,同时对存在的村级经济发展后劲不足、村务公开不够到位等问题提出建议。胡生良要求进一步宣传、贯彻实施好《村委会组织法》,抓好村级经济建设,加强制度建设,完善村务公开,进一步提高村干部的素质,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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