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婚前财产公证、婚前财产协议方面的咨询越来越多了,来办理婚前财产公证的,最近3年每年都有10多件,且呈上升趋势。”市公证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婚前财产公证在我市的悄然升温,对不少即将迈入婚姻殿堂的新人们来说,也是一种考验。
反对者:这就是不相信爱情的表现
即将步入婚姻殿堂的新人脸上应该总是洋溢着幸福的笑容,但再过一个多月就要结婚的沈先生却只有一肚子的苦水,没有任何幸福可言。沈先生和他的女朋友陆小姐是一年前在陆小姐父亲的皮鞋厂认识的,当时沈先生做的是打样工,虽然他只有高中文化,但由于工作表现出色,深受陆小姐父亲的赏识。陆小姐是独生女儿,按照农村的习俗应招“上门女婿”。“我家只有我这么一个女儿,父母肯定不会把我嫁出去的。”陆小姐坚定地说。“良君可求,贤婿难寻”,面对这么一个优秀的男孩,陆小姐父亲心中早有打算。
工作半年后的沈先生已经成为陆小姐父亲重点培养的对象了,经常派他去大厂进行锻炼、培训,还经常以女儿继承父亲“衣钵”的理由,让女儿和他一起去锻炼、培训。渐渐地他们俩日久生情,从普通朋友发展成了情侣,转眼就到了谈婚论嫁的时候。“我也不知道是她自己的意思还是她父母的意思,在订亲后没几个月,她就要我和她进行婚前财产公证,已经向我提了好几次了,我一听就烦。”
“你既然要跟我进行婚前财产公证,说明你的价值观中金钱大于爱情,这就是不相信爱情的表现。”陆小姐的做法让沈先生感觉自尊心受到了极大的伤害。让他怀疑女方家庭是否看不起他,怀疑陆小姐是否在为将来离婚留后路,甚至开始怀疑他们的爱情纯度。
支持者: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在市区事业单位工作的薄先生和范小姐准备今年11月份结婚,不过早在年初时他们俩就已经签订了一份婚前财产协议。“由于房子和房子的装修费用都是我们两家共同支付的,为了避免以后有什么事端,签订婚前财产协议也是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毕竟现在的社会太复杂,以后的事谁也说不准,结婚后离婚的事还少啊!”范小姐坦然地说。
法律人士:有必要但别画蛇添足
市区某律师事务所吴律师告诉记者,婚前两人共同支付买的房、买的车、开办的公司、企业有必要进行婚前财产公证或签订婚前财产协议,但对于婚前已有归属的房子、车子等进行公证就显得有点画蛇添足了,如婚前的房屋所有权是男方或男方父母,婚后也属于他们。
目前一些做婚前财产公证的新人,大部分以为“夫妻各自的婚前财产在双方结婚8年后即作为共有财产”。其实,这是旧婚姻法的规定,新婚姻法颁布实施后,法律已明确地对夫妻双方婚前个人财产作了详细的规定,任何一方的婚前财产均属于个人财产,不会因结婚而逐渐转化成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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