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日,全市公安系统16个基层执法单位的法制员,在振东派出所集中评判第二季度各基层执法单位报送的“优”、“差”两类行政执法案件。据了解,市公安局首创的“五个一”执法考核机制已成为样板,在嘉兴全市推广,并在全省逐步推广。
“五个一”执法考核机制是市公安局自2003年开始实施的,对民警办理的每件治安、行政执法案件进行评分,每季按一定比例将得分较高及得分较低的案件集中起来,抽调全体基层法制员进行集体评判,并在内部网上公示。对每月的执法情况和案件中存在的执法问题进行预警,并指出整改的重点和措施。对一年内办理两起以上优质案件且没有较差案件的民警给予嘉奖一次,对发现有重大执法问题的案件,在局长办公会议上进行剖析。
“五个一”执法考核机制实施以来,市公安局未发生诉讼败诉、复议被撤销等重大执法过错情况,连续3年被评为全省“执法质量优胜单位”。
所属专题: